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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摘要
被告通过微信直播间虚假宣传,将4G随身WiFi设备冒充5G终端推广,以每月9.8元低价套餐、用多少充多少为诱饵,诱导原告完成两笔交易:一是支付59元设备货款(订单号********),二是充值**元流量服务费(交易单号**************)。充值后被告擅自下架承诺套餐,仅保留**元、**元高额强制套餐,通过平台技术设置锁死原告账户内**元余额,强制要求额外购买高额套餐才能使用服务,且自**年6月至今长达9个月拒不处理退款诉求,已构成恶意消费欺诈。
案件信息
-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
- 受理法院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
- 立案日期
- 案件状态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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